广西壮族自治区田园综合体创建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下达2021年自治区田园综合体试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9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各有关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广西农垦集团: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下达2021年自治区田园综合体试点项目。具体名单如下:
贺州市八步区“百李挑一”田园综合体
百色市凌云县“泗水缤纷”田园综合体
南宁市良庆区“嘹啰歌乡”田园综合体
钦州市浦北县“五皇山”田园综合体
梧州市苍梧县“六堡茶船古道”田园综合体
河池市南丹县“绿稻花海”田园综合体
桂林市“大美漓江”田园综合体
玉林市福绵区“岭南硒谷”田园综合体
钦州市灵山县“古荔”田园综合体
广西农垦明阳农场“向阳红”田园综合体
防城港市东兴市“京岛海洋”田园综合体
贵港市覃塘区“荷美覃塘”田园综合体
崇左市江州区“甜蜜蔗乡”田园综合体
柳州市鹿寨县“寨美一方”田园综合体
桂林市全州县“红色湘江”田园综合体
南宁市隆安县“那乡果海”田园综合体
各地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田园综合体创建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18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田园综合体创建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自治区田园综合体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桂田园办〔2021〕1号)要求,按照厅际联席会办公室审定的项目总体规划,及时制定具体的分年度实施方案和资金使用计划,落实具体项目、建设主体及资金渠道报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广西农垦集团)审定,并报自治区备案。由自治区田园综合体财政支持资金实施的项目,应根据年度资金下达情况编制具体资金项目实施计划,报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广西农垦集团)审核批复后实施,并报自治区备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田园综合体创建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代章)
2021年9月30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xxgk/jcxxgk/tzgg/t1038421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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