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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严防不合格农产品流入市场

发布时间:2021-10-18来源: 忻州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10月14日,从省农业农村厅传来消息,针对因受洪灾、极端恶劣天气影响,可能导致部分农产品提前上市、集中上市的情况,我省要求依规处置受灾不合格农产品,抓好灾后生产管控,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防不合格农产品上市销售,流向餐桌。

  10月2日至7日,我省多地遭遇连续强降水过程,叠加入秋以来几次强降水,覆盖范围广、累计雨量大、持续时间长、多点极端突发,造成农田积水、畜禽圈舍倒塌、畜禽和水产品冲失死亡,给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带来不利影响。

  为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省农业农村厅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加大监督巡查力度,督促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开展自检和委托检验,发挥县级农产品质检机构、乡镇监管站作用,为家庭农场、农户等提供检测服务。对受到污染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蔬菜瓜果和其他农作物,要及时销毁。迅速清除受淹畜禽圈舍内溺死的动物尸体,打捞病死畜禽和水产动物,无害化处理。要组织植保、养殖、疫病防控等专业技术人员,深入一线督促指导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科学使用投入品,依法依规规范组织生产活动,指导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灾后病虫害防治,严格执行农药间隔期、兽药休药期规定,防止禁限用药物和非法添加物滥用。要将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开具情况纳入日常巡查、检查范围,进一步夯实食用农产品生产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衔接,建立健全产地、市场信息双向通报机制,强化产地和市场联合查处,防止受灾不合格农产品流入市场。(周皓)


原文链接:https://nyncj.sxxz.gov.cn/zwyw/szfyw/202110/t20211018_36914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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