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动监所开展动物诊疗监督检查工作
发布时间:2021-09-17来源: 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为加强动物诊疗机构监督,规范动物诊疗行为,推动动物诊疗活动,依法有序开展,促进我县动物诊疗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苏农办牧[2020]39号巜关于进一步加强动物诊疗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対全县4家动物诊疗机构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此次检查内容为:一是诊疗机构是否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二是是否有规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及健康证,三是是否有完善的药物管理、疫情报名、卫生消毒、诊疗服务管理和无害化处理等制度,四是查看诊疗、用药、消毒、处方签等各项记录是否完整规范,五是是否按规定对病死动物、动物病理组织、废水、医疗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从检查情况看,4家动物诊疗机构均能依法经营,按规定要求做好各项记录和无害化处理措施,下一步,县动监所将强化责任监管,整治诊疗活动中和经营管理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增强动物诊疗从业人员法律意识,有效规范动物诊疗行业的经营秩序。
原文链接:http://nync.lyg.gov.cn/lygnyxxw/xmsy/content/18a1e33c-954b-4aaa-96a9-75b4e0cf774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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