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农业农村局:加强变拖禁行的宣传与执法 保障农机安全生产
发布时间:2021-09-17来源: 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近日,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强化源头管理,严格执法管控,强化安全发展理念,落实省公安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开展运输用拖拉机载人等严重违法行为整治行动的通知》(苏公通[2020]365号)文件精神,灌南县农业农村局和灌南县公安局联合发文《关于禁止变型拖拉机通行的通告》(灌农发[2021]173号)针对全县范围内变型拖拉机车主、驾驶人进行禁行宣传,严禁驾驶使用变型拖拉机,农机管理部门联合交警对在用变型拖拉机进行执法检查和违章处罚,坚决遏制农机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助力农机安全生产。
一、落实宣传引导责任。大力宣传非法变型拖拉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引发的交通事故,积极引导群众不驾驶、不使用、不隐瞒非法变型拖拉机。
二、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告知各企事业单位牵头的农林水利、交通工程、建筑工程等一律不得使用变型拖拉机。
三、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落实镇、村基层组织责任,强化对变型拖拉机所有人、驾驶人的安全宣传教育,组织乡镇农业农村管理部门、农机管理员、农村交管员等多种力量,对变型拖拉机所有者、驾驶人进行入户专访、登门宣传、上路劝导,做到“一对一”教育告知管理。
四、落实执法检查责任。农机管理部门联合公安机关交通部门进行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变型拖拉机违反禁行通告规定的行为。
原文链接:http://nync.lyg.gov.cn/lygnyxxw/xqdt/content/7e148554-10b0-4f15-9ae7-2b6be3e7e5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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