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渔船管理,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发布时间:2021-09-17来源: 南通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为切实降低海上病毒传播风险,保护渔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8月14日,市农业农村局起草通告,加强对海上渔船疫情防控管理。
通告强调了捕捞、运输和养殖渔船在海期间安全作业的相关规定,明确了在册渔船在不同渔区作业出海前和进港后疫情防控管理和返港船员的隔离管控措施。要求所有船舶必须严格执行“进出港报告”制度,渔船服务组织、船东、船长要坚守责任担当,加强渔船管理;沿海各县(市、区)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消除防控漏洞。
该通告已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于8月15日对外发布。发布当日,启东迅速部署落实,加大宣传力度。渔政执法、管理人员将通告印发成册,发放到吕四港渔民手中,要求船员出海前必须接种疫苗和核酸检测,返港后非必要不外出,生活必需品由渔业公司派专人统一配送。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朱进华,局相关处室分管领导、部门负责同志参与了通告的起草。(撰稿人:孙玮)
原文链接:http://nyncj.nantong.gov.cn/ntsnwx/bmdt/content/6de658d6-5fab-4628-970f-1616dfc8123a.html
最新发布
- 广安市邻水县被授予“中国油橄榄之乡”2025-02-28
- 江苏省土壤墒情监测简报第55期2025-01-06
- 江苏省土壤墒情监测简报第54期2025-01-06
- 辞旧迎新促团结 滆有智慧同奋进2025-01-06
- 自治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省级)指导目录(2024年版)2025-01-06
- 202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综合执法监督局执法人员名录2025-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