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21-09-17来源: 常州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7月29日,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常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近年来,常州市养犬群体不断扩大,市民养犬数量呈上升趋势,由于养犬管理体系不严密,市民文明养犬习惯尚未养成,由此引发的各种社会问题时有发生。公众对养犬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多次呼吁养犬管理地方立法,社会各界要求加强管理的呼声日益强烈。市人大常委会对此高度重视,将其列为2021年正式立法项目,《条例》从调研、起草、市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至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历时近两年,其间展开多次调研,召开多场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进行了多轮修改完善,凝聚了广泛共识。
《条例》共38条,明确养犬相关主体管理职责,细化了强制免疫制度,建立分区域养犬管理制度,实行养犬登记制度,明确养犬行为规范和犬只进入的场所,完善流浪犬只等的处置,规范犬只相关经营活动,以及对养犬违法行为的惩处。《条例》的制定,有效弥补了“上位法”的不足,为常州市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众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为全社会形成依法养犬、文明养犬的良好氛围提供了法治保障。
原文链接:http://nyncj.changzhou.gov.cn/html/nw/2021/AQOKKIBB_0802/535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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