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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管护工作

发布时间:2021-09-17来源: 徐州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管护工作,构建职责明确、权责一致的管护体系,保证工程正常运行、发挥应有效益。日前,沛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管护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具体要求。

  一、管护原则和要求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现代农业的重要基础,关系到“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部署落地落实,具有较强的公益性、基础性和战略性。要充分认识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管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徐州重要指示精神,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加快建立与农业农村现代化相适应,功能齐全、布局合理的工程保障体系,职责明确、服务到位的运行管护体系以及规范有效、务实管用的行业监管体系,全面提升高标准农田服务新发展格局的能力。

  二、管护范围和标准

  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均纳入管护范围,落实相关管护要求,确保工程及配套设备完好并能正常发挥作用,具体工程包括内三沟疏浚、排灌站、机电井、节制闸、生产桥、涵洞、渠道、高效节水灌溉设施、农电线路、田间道路、农田林网等建筑物工程。

  三、管护主体和责任

  按照“建管并重”和“谁受益、谁负责,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认真做好工程管护的组织落实、协调指导和检查监督工作,把工程管护要求落到实处。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对工程管护工作的监督管理,将管护工作纳入年度督查计划,跟踪指导和督促管护工作的落实。镇(场)、街道政府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具体负责落实本区域内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管护主体和协调组织维修工作。日常管护工作由管护主体承担,主要包括日常巡视检查,泵站、闸门等设备和道路、农田林网的日常维护保养,内三沟、渠道日常清淤,防范道路、桥梁超载超标车辆通行等。在工程质保期内的工程及设施设备维修,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由项目实施单位负责整改和维修。因机械作业或人为等原因造成损坏的,按照“谁损坏、谁维修”的原则,由管护主体责成损坏人予以修复,情节严重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四、管护保障和措施

  按照“市场手段与政府补助相结合”的原则,“谁受益、谁负担”和“以工程养工程”的方法,鼓励多形式、多渠道筹集管护经费。管护资金主要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日常维护、损毁工程维修等。建立县级专项补助资金,从2021年起,县财政根据上级下达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按照每年5元/亩的标准安排专项补助资金用于高标准农田管护工作。管护经费的使用,按照县下达到镇(场)、街道的任务面积单独列支使用,不足部分由镇(场)、街道及村委会筹资解决。同时,还将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结余资金583.6908万元全部用于高标准农田管护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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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nyncj.xz.gov.cn/xwzx/001002/20210903/65a49333-20e4-440a-af91-21eeeaa64c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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