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农业农村局开展2021年农产品安全宣传周及主题日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1-09-17来源: 阿里地区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6月12日至23日,根据《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1年食品安全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地区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种植业、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分别在行署广场、生产基地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活动,营造农产品质量安全“人人参与、人人监督”的良好社会氛围。
宣传活动主要通过法律宣讲、产品解说、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群众宣讲国家、自治区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科普知识。宣传覆盖7县、15家生产主体,宣讲受众300余人次,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家禁用农药、限用农药目录清单,农药、兽药使用管理条例等宣传册、单340份。张贴国家禁限用农药目录清单20份,指导生产主体共12家30人次。


进一步明确了生产主体法律责任,强化了科学选药用药意识,增强了政府属地管理责任、监管责任意识,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原文链接:http://nm.al.gov.cn/info/1059/213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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