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行政处罚结果公示(2021年8月16日)
发布时间:2021-09-17来源: 广西梧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 作者:佚名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案号 | 案件名称 | 被处罚对象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种类(及金额) | 违法 行为类型 | 处罚依据 | 履行方式和期限 | 处罚机关和处罚日期 |
1 | 梧农(农机)简罚〔2021〕5号 | 姚亿松无证驾驶未年检拖拉机 | 姚亿松 | 45042119740807**** | 无证驾驶未年检拖拉机 | 罚款人民币贰佰元(200元) | 违反《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 | 依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 | 主动履行,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梧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经营部缴纳罚没款。 | 梧州市农业农村局2021/8/13 |
2 | 梧农(屠宰)罚〔2021〕1号 | 祝道原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案 | 祝道原 | 45042119760614**** | 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 | 1.没收作案刀具9把;钩7把;自制印章1枚。 2.没收猪肉188.9公斤。 3.罚款11484元 | 违反了《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二款 |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第二章第六节第87项“一般违法程度” | 主动履行,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梧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经营部缴纳罚没款。 | 梧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1/8/12 |
原文链接:http://nyncj.wuzhou.gov.cn/gggs/t9814853.shtml
下一篇: 公 示
最新发布
- 广安市邻水县被授予“中国油橄榄之乡”2025-02-28
- 江苏省土壤墒情监测简报第55期2025-01-06
- 江苏省土壤墒情监测简报第54期2025-01-06
- 辞旧迎新促团结 滆有智慧同奋进2025-01-06
- 自治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省级)指导目录(2024年版)2025-01-06
- 202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综合执法监督局执法人员名录2025-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