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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产业办召开2021自治区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申报和监测材料评审会

发布时间:2021-09-17来源: 桂林农业信息港网站 作者:佚名

  

  9月10日下午,桂林市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市农业农村局、发改委、工信局、商务局、林业和园林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成员单位在鼎晟大厦召开了2021自治区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申报和监测材料评审会。会议对14家申报企业和3家监测企业的材料进行评审,其中申报材料合格的企业12家,监测合格企业3家。会议产生了申报和监测推荐名单,报市政府同意后由市产业办行文上报自治区农业产业化办公室。

  自治区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申报和监测有严格的申报和监测条件及程序。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桂农厅规〔2020〕12号)规定:企业上一年度总资产达到3000万、固定资产1000万,资产负债率小于60%、带动农户数不低于500户,同时年销售收入按不同类别分须达到以下条件:1.农林种植≥3000万;2.畜禽养殖≥1亿;3.水产养殖≥5000万;4.草食动物≥3000万;5.农产品加工流通类:①制糖业≥10亿,②水产、畜禽≥2亿;③林产品、饲料酿造≥1亿;④粮食、果品、中药材等≥5000万;⑥批发市场交易额≥6亿;⑦农业服务类:电子商务、休闲农业农资类≥5000万。并且企业上一年度不亏损。先由农业企业自行申报,县产业化办公室组织县发改、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进行初审,推荐上报市产业化办公室,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经市政府同意后,由产业办行文推荐上报自治区产业化办公室。

  


原文链接:http://nyncj.guilin.gov.cn/zwb/zwbbsdt/202109/t20210914_21225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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