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汕头市农产品冷链物流跨县集群产业园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9-17来源: 汕头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21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农农计〔2021〕64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2021—2023年全省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1〕207号)要求,我局在前期征集的基础上,近期组织开展了汕头市农产品冷链物流跨县集群产业园实施主体的遴选工作。经企业自主申报、各区(县)推荐上报、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将汕头市农产品冷链物流跨县集群产业园拟确定项目实施主体遴选结果进行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1年7月16日至7月2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者,请以书面形式向汕头市农业农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相关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相关证明等。逾期或匿名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附件:2021年汕头市农产品冷链物流跨县集群产业园实施主体名单
汕头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16日
(联系人:王同志;联系电话:88135830;邮箱:stsfzghk@126.com)
附件
2021年汕头市农产品冷链物流跨县集群产业园实施主体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相关附件:
原文链接:https://www.shantou.gov.cn/nyj/zwgk/tzgg/content/post_19429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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