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视锚鱼器列为聊城市禁用渔具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16来源: 聊城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为保护我市渔业资源,严厉打击破坏渔业资源的违法违规行为,根据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认定可视锚鱼器为禁用渔具的复函(鲁农函字[2021]234号),将可视锚鱼器认定为损害渔业资源的禁用渔具。
特此公告。
附: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申请认定可视锚渔器为禁用渔具的复函
聊城市农业农村局
原文链接:http://nyncj.liaocheng.gov.cn/xwzx_12480/gggs1/202108/t20210813_3697530.html
最新发布
- 广安市邻水县被授予“中国油橄榄之乡”2025-02-28
- 江苏省土壤墒情监测简报第55期2025-01-06
- 江苏省土壤墒情监测简报第54期2025-01-06
- 辞旧迎新促团结 滆有智慧同奋进2025-01-06
- 自治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省级)指导目录(2024年版)2025-01-06
- 202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综合执法监督局执法人员名录2025-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