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拨2021年度美丽宜居试点乡镇市级补助资金
发布时间:2021-09-16来源: 南昌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南昌市2021年重大重点项目资金有关安排的复函》(洪府办字〔2021〕220号)、《关于印发2021年度市级美丽宜居试点乡镇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洪农财字〔2021〕17号)和《关于确定2021年度南昌市美丽宜居试点乡镇、示范村和乡村振兴试点村名单的通知》(洪农局发〔2021〕106号)文件精神,经乡镇申报、县区审核、市级专家评审等环节,确定了南昌县塘南镇等8个乡镇为2021年度市级美丽宜居试点乡镇。按照“资金下沉、权力下放、监管到位”的要求,局新村科已将市级补助资金4000万元下达至各有关县区。
(新农村建设科)
原文链接:http://nyj.nc.gov.cn/ncnyj/sjdt/202109/7bfa50f894814ffb84af26098c925129.shtml
上一篇: 经开区对江西程食品有限公司进行突击检查
最新发布
- 广安市邻水县被授予“中国油橄榄之乡”2025-02-28
- 江苏省土壤墒情监测简报第55期2025-01-06
- 江苏省土壤墒情监测简报第54期2025-01-06
- 辞旧迎新促团结 滆有智慧同奋进2025-01-06
- 自治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省级)指导目录(2024年版)2025-01-06
- 202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综合执法监督局执法人员名录2025-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