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农村沼气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6来源: 安庆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庆农〔2021〕28号
  
安庆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农村沼气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加强春节期间农村沼气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农村沼气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皖农能函〔2021〕129号)精神,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做好春节期间农村沼气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谁立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肩负起安全监管责任。要健全“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主抓落实”的领导责任制度,明确责任人,层层负责,责任到人。要建立农村沼气安全生产管理台账,明确农村沼气设施监管责任人;同时根据“谁拥有谁负责”的原则,农村沼气设施业主对所拥有的沼气设施安全负主体责任,施工单位对在建农村沼气设施安全负主体责任,明确主体责任人。
  二、加强督查,排除隐患
  要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认真开展农村沼气安全大排查工作,做到排查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苗头和异常情况,要立行立改,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逐项整改销账,将一切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情况消除在萌芽状态,坚决做到早发现、早整改、早排除。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又不能及时排除的沼气设施,要立即停止运行,直至隐患排除,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要开展安全生产“回头看”,对前期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逐一复查,对新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人,限期整改。
  三、大力宣传,加强防范
  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沼气服务网点、村务公开栏、科普宣传栏、微博、微信等平台,采取张贴墙报、悬挂宣传标语、发放知识挂图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沼气建设、使用、管理维护等方面安全知识以及《安徽省农村能源建设与管理条例》的宣传,力争使沼气安全生产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避免在农村沼气设施周边燃放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切实增强广大农村沼气用户的安全使用意识,确保不出沼气安全事故。
  四、强化值守,快速处置
  要严格春节期间应急值守制度,制定完善沼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落实相关应急措施。一旦发生沼气安全事故或其它紧急情况,要启动应急机制,主要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妥善处理并及时按程序上报,尽最大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少损失。要做到随时掌握安全动态,坚决防范和遏制沼气安全事故的发生。
各地工作开展情况和农村沼气安全生产管理台账于2月26日前报我局(纸质版加盖公章,同时报电子版)
联系人:江伟轶;电话:5701936;邮箱:aqsnykj@163.com。
附件: 县(市、区)农村沼气安全生产管理台账庆农 [2021] 28号.doc
  
  安庆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2月7日
原文链接:http://nync.anqing.gov.cn/ztzl/aqscjzzm/20007665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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